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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干部评优标准(2021)
2021-04-26 16:33 攀大心理中心 

评选心理工作优秀干部的同学必须同时符合“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优标准”。

一、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德育等级达到优秀;

2、学年内平均学分绩点≥2.3;

3、学年内必修课程无因成绩不合格重修、补考课程;

4、对承担的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5、曾获得校级及其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优先;

6、学年内未受任何处分;

7、国家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8、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英语、计算机优良者优先。

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优标准

1、分配给二级学院的优秀干部名额从担任班级心理委员的同学中选拔,其中兼有心理委员和心理健康部双重身份的同学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分配给心理协会的名额从大学生心理协会现任干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正式朋辈咨询员中选拔,其中兼有双重身份的同学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2、凡是申报评优的心理委员必须组织班上同学参加当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提交佐证材料,否则不予通过。

3、凡是申报评优的心理协会干部和朋辈咨询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提交参加当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相关心理工作的佐证材料,否则不予通过。

4、优秀心理委员由各二级学院心理部组织初评,报校心理部复评后,上报心理中心;心理协会优秀名额由大学生心理协会组织初评后,上报心理中心。所有名额由心理中心终评后上报学校。

5、原则上已在心理中心评选过优秀干部的同学,除特别优秀、表现突出的外,原则上不再重复评优。(本次评选已在二级学院申报“三好学生”或“优干”的,不能同时在心理中心申请校“优干”。)

6、本次评优坚持宁缺勿烂的原则,申请评优者提供的所有佐证材料均会在网上公示。

7、如果未按评选规则进行,将取消其部门的评优资格,其名额将调配给其他部门。

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原则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今年一共有20个优干名额。

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1个名额,共计13名;大学生心理协会现任干部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岗朋辈咨询员6个名额;校心理部1个名额。

四、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宣传准备阶段,4月22日--4月30日,各单位就本次评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2、评选推荐阶段,5月1日--5月16日,各单位按照要求展开民主评议、选拔推荐工作。

3、审核公示阶段,5月17日--5月31日,各单位对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推荐表彰人选,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审定阶段,6月1日--6月11日,学生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结果进行复核,再报学校审批。

五、网络申报及材料报送

1、网络申报。各单位按照评选要求确定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后,按照时间要求,在学生工作系统开启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优批次(学生组织成员申请流程参考学校文件-附件7)。

2、材料提交。申报学生填写《攀枝花学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个人申报表》(学校文件-附件3,纸质档和电子档),同时填写《优秀学生干部基本信息统计表》(学校文件-附件5,电子文档EXCL格式)、“XX同学优秀事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知-附件1,电子档)。以上材料均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交到学生处学生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送截止时间5月21日。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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