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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章程(2017修订版)
2017-09-28 21:29  

一、总则

第一条:为便于我校大学生心理协会的管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该协会属于我校大学生公益性群众团体,其会名为: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在攀枝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服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协调管理,同时聘请校内心理咨询方面的专家担任顾问。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提供朋辈心理方面的服务。

第五条:本协会之任务

1、组织同学们学习心理学知识,提高会员的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

1)举办心理学讲座;

2)开展各种心理健康主题的讨论;

3)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朋辈咨询员心理培训;

4)以其它主题活动的形式开展会员之间的心理知识交流。

2、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咨询等活动。在校园内协助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帮助周围同学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心理的健康发展。

3、编写及印发有关心理学报刊、论文、资料、会刊等。

4、加强与其他高校心理协会(学会)的联系交流,以及相关单位的合作、学习,以扩大我校心协的影响,提高我校心协的水平。

二、会员

第六条:凡遵守本会章程,素质良好,热心于大学生心理健康事业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入会,经批准后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会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

3、优先参加本会各种活动;

4、优先得到心理学的各种参考资料,可优先借阅校心理中心的图书;

5、会员有退离本会的自由,但必须提出申请。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本协会声誉;

2、执行本协会决议,完成本协会所委托的工作,服从组织调配,一切从大局出发,不得散漫从事;

3、积极主动按时参加本会举行的活动。

三、组织

第九条:本协会的组织结构及功能

心理协会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咨询部、西苑部、传媒部、东苑部。

1、办公室:

   整理协会的档案、活动资料,以及协调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负责会议记录,以及参会人员的签到;负责协会财务管理,负责会议坐牌和各项证书的制作物资购买。办公部长应致力于培养干事的办公能力。

2、宣传部: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本协会组织的宣传工作,负责各项活动的纸质通知和宣传展板、横幅以及喷绘的制作、粘贴、摆放,以及每次活动开展后的物品回收管理、物品室的卫生打扫,编制宣传展板,注重展板质量。宣传部长要多发掘艺术、文学等宣传人才(会书法、绘画、使用平面设计软件)。

3、组织部:

   负责策划、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本协会的各项活动。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培养发掘活动主持人、以及活动场地的申请及场地的清理组织部部长多培养干事的策划能力。

4、传媒部:

   负责心理协会各项活动的新闻、照片采集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管理和维护、资料上传。注意统一新闻的文字、图片格式,并按照正规新闻格式编写(统一署名的格式)。负责协会在新媒体(网站、qq空间、微信)方面的宣传,各项活动PPT、视频的制作。注意新闻的时效性(在活动开展后三天内将新闻上传)。负责心理教育刊物《心灵驿站》(35911月各一刊,3月和9月份的报纸要求在上学期离校前形成电子版定稿)和会报《心灵鸡汤》(461012月)的编辑、印制和发放。干事主要负责《心灵鸡汤》的编辑,部长负责组织《心灵驿站》的编辑。备份纸质文档,要多与负责老师沟通。传媒部部长多培养干事的文字编辑能力。

5、咨询部:

   由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培训合格后的心理协会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咨询老师完成相应的咨询接待工作包括接待来访者、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初步的测试分析等;协

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及信息反馈等各项工作;管理朋辈咨询员;负责咨询室电脑上资料的存档与备份。在工作中注意的问题有:

1)每学期末要安排好下学期的值班表。新学期部长要提前通知值班人员,前面值班的朋辈咨询员要与下一轮值班的同学事前沟通;

2)培养每个朋辈咨询员的责任心,离开时要牢记关门、关窗、关电器等,安排和做好咨询室的卫生,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有事提前一天请假,值班时多与值班老师沟通交流;

3)咨询登记时要细心,后面要写上登记人的姓名。要给第一次来预约咨询的同学发放知情同意书;

4)值班人员要写值班日记,记录与咨询工作相关的事宜,如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对咨询室的建议等;

5)每个月开一次例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6)值班时,工作人员需相互交流;

7)期末电子档、纸质档要整理归档,交给老师后再离校。

6、西苑部:

   主要负责攀枝花学院西苑校区的各项心理协会工作。

1)参照本部咨询部相关规定安排和开展咨询协助工作;

2)多与本部、东苑负责人沟通交流;

3)与本部同步或独立开展活动,并要求本部相关人员参加、配合;

4)西苑朋辈咨询员在独立值班时要求按时值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特殊情况时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老师联系。

7、东苑部:

   主要负责攀枝花学院东苑校区的各项心理协会工作。

1)参照本部咨询部相关规定安排和开展咨询协助工作;

2)多与本部、西苑负责人沟通交流;

3)与本部同步或独立开展活动,并要求本部相关人员参加、配合。

第十条:会长及副会长职责:

1、制定、修改本章程;

2、根据本章程领导协会日常活动和工作;

3、提出并组织实施本会工作计划,指定发展规划;

4、聘请顾问团及指导老师,不定期聘请有关专家向全校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提高会员学术水平,普及心理卫生知识;

5、代表本会与其他学术社团(包括其他高校心理协会)广泛开展学术交流;

6、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开展工作情况、财务情况;

7、会长负责与校学生会心理健康部部长沟通协调各事务。

第十一条:凡本会举行的集体性活动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迟到或无故缺席的相关处罚见附页。

四、附 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生效。

第十三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

社团管理制度

一、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干部选拔制度

第一节 参选条件

一、会长、副会长

1、心理素质好,具有优良的道德素养和品行;

2、具有集体荣誉感,能顾全大局,以身作则,有爱心,有奉献精神;

3、组织、协调能力强,在会员中具有一定威信;

4、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5、拥有一年及以上在本协会的工作经历。

二、各部部长

1、心理素质好,具有优良的道德素养和品行;

2、具有集体荣誉感,能顾全大局,以身作则,有爱心,有奉献精神;

3、组织、协调能力强,在会员中具有一定威信;

4、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5、热爱本部门工作,具备相应的能力;

6、拥有一年在本协会的工作经历。

第二节 干部选拔基本程序

第一条:投票人员的确定

投票人员为协会全体成员。

第二条:选举协会会长

采取自荐或推荐的方式初步产生会长候选人,并提交竞选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和工作计划、展望等。

第三条:全院范围内公布候选人名单、简介,候选人自由宣传。

第四条:举行换届选举大会

1、召开选举会仪,为防止一人投多票的情况,选票制定好后由校社团联合会保管,具有侯选权的人员凭有效证件(学生证、图书证)领取选票;

2、各参选人在选举现场进行竞选演说(内容可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工作终结、工作展望等),主持人宣布投票规则和注意事项,进行投票;

3、实到人数占应到人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选举结果有效;

4、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第五条:会长的确定

1、候选人为一人的,通过票数达到现场投票人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即当选为会长;票数低于三分之二的,由选举委员会决定会长;

2、候选人为两人或以上的,最高票数者成为会长候选人;

3、如最高得票的两人票数相等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能确定时,应就这两者重新投票,最高票数者成为会长。

第六条:副会长、正副部长

1、候选人由会长提名、自我推荐或他人推荐;

2、提供个人简历和竞选岗位的工作讨论书;

3、新一届理事会名单报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最终确定。

第七条:会长助理

1、产生于校学生会心理健康部,由校学生会心理健康部分管主席提名选拔、自我推荐产生;

2、校学生会心理健康部部长必须兼任大学生心理协会会长助理;

3、负责辅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活动,同时也可调动心协各部门辅助其开展工作。

第八条:会长、各部部长换届时间为每年六月。

第九条: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

第十条:由于本协会需协助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工作的特殊职能,因此干部名单应征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意见。

二、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干事选拔制度

第一节 参选条件

1、心理素质好,具有优良的道德素养和品行;

2、具有集体荣誉感,能顾全大局,以身作则,有爱心,有奉献精神;

3、对大学生心理协会有高昂的热情,具备参选部门所需的能力;

4、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第二节 干事选拔基本程序

第一条:投票人员的确定

投票人员为协会干部。

第二条:选举各部门干事

采取自荐或推荐的方式初步产生干事候选人,并提交竞选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和对协会部门认识等;

第三条:全院范围内公布候选人名单、简介,进行公示,若有异议,三天之内反映至相关负责人处

第四条:举行干事选举大会

1、召开选举会仪,各参选人员在选举现场进行竞选演说(内容可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工作总结、工作展望等),主持人宣布投票规则和注意事项,进行打分;

2、打分评委为大学生心理协会会长团、各部门部长。计分小组由大学生心理协会办公室和组织部负责组织,必须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老师监督,统分在公开的情况下进行;

3、计分60分及以上选举分数有效。

第五条:干事的确定

1、会长团制定各部门干事所需人数;

2、选举为高分排位制,各部门部长有相关部门干事的选拔决定权;

3、报大学心理协会会长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同意批准;

4、确定并由大学生心理协会宣布,从宣布之日起干事正式上任。

第六条:干事竞选时间为每年十月

第八条: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

三、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协会各项活动经费,促进协会各项制度完善和协会发展,严格地管理好经费的使用,现结合协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工作坚持“服务和发展心理协会”的宗旨和“公开、透明、节约”的原则

第三条:协会财务管理由办公室副主任主管,并由协会主持财务工作的副会长分管

第二章、财务收支说明

第一条:财务收入

1、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获得经费;

2、协会收取成员会费;

3、其他收入。

第二条:财务支出

1、协会各项活动支出;

2、协会各部门所需经费支出。

第三条:财务使用程序

1、经费使用人应向财务管理人出示相关发票(收据);

2、财务管理人应在收到发票(收据)后方能支出会费,并及时记入帐本。

3、有以下情况例外:

1)、如果一次性报销超过30元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会长审核;

2)、如果一次性报销超过50元,则应在第一点基础上报协会干部大会审议,并请示协会辅导老师;

3)、如果一次性报销超过100元,则应在第二点基础上报协会成员大会审议,并请示协会辅导老师;

4)、因为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支用会费的,除应提交书面申请外,还应报请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会长审核,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第一条:协会财务管理人员做好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和记录,并定期和不定期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和协会的检查,应在每学期末提交财务报告及说明,并报协会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然后报请协会辅导老师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受协会成员大会管理监督

第三条:处罚

1、经人举报经费使用人多报经费或出具假发票(收据),将被直接开除协会,如果经费超过30元,将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2、财务管理人员违规使用经费或因主观大意造成经费损失,依下列情况处罚

1)违规使用经费,将开除协会。如果超过30元,将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2)因主观大意造成经费损失,在30元以下,将被免除协会内所有职务;在3050元之间。将被开除协会;在50元以上者除受前面处罚外,也将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3)分管财务工作副会长有义务和责任监督财务工作,由于工作不到位,将于财务责任人做相应处理;

第四条:惩罚措施未超过开除协会的,有协会干部大会决定,并向协会成员大会和指导老师通告;惩罚措施达到开除协会及其以上,需由协会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请指导老师

第五条:如因为财务管理出现问题,协会财务管理工作交由协会会长临时代替;如果出现重大问题则可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另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每年由协会成员大会讨论和修改。特殊情况下可由协会临时召开成员大会讨论修改,并报请指导老师和学校相关部门

第二条:本规定自2017101日施行,同时,以前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废止

四、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规章及奖惩制度

一、规章制度

1、凡本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大学生心理协会相关规章制度;

2、凡本协会的成员,应该具备团结精神,增强会员之间的凝聚力;

3、凡协会内的活动,会员应该积极参加,勇于锻炼,提高自己;

4、会员有借阅咨询室图书的资格,但必须遵守借阅规章。

二、奖励

1、凡本协会做事态度端正、工作积极的,年度可评优干,半学年将评优秀干事,部门积极的,半学年将评为优秀部门;

2、凡在本协会活动中表现突出、工作积极的成员,经讨论可提升为干部;

3、凡本协会会员表现优秀者,经协会讨论后,可推荐到学校参评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个人;

4、凡为本协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可推举、申报学校各类优秀评选。

三、惩罚

1、凡本协会举行集会,会员不得迟到和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凭书面请假条请假;        

1)若迟到一次必须给相关负责人作出相应的解释;

2)若迟到二次的除了必须给解释外,还要给全会的人员现场表演节目;

3)若迟到达到三次者,将在全会通报批评;

4)若迟到超过三次以上,除通报批评外再加相应的义务劳动;

5)若迟到达到或超过五次者,开除会籍。

2、无故缺席一次,无故缺席二次,无故缺席三次及三次以上的见上面的2345条。

社团组织结构及部门职能

一、组织结构

会长团:

会长一名、副会长二至三名

部门:

办公室、咨询部、组织部、传媒部、宣传部、西苑部、东苑部

二、部门职能

办公室:

1、管理协会资料;

2、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整理资料;

3、负责传达协会各项通知;

4、协助召开心协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和考勤记录;

5、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做好活动经费的预算、支出、入登记;

6、起草协会相关规章制度;

7、负责会议坐牌和各项证书的制作;

8、负责协会所需物品的采购;

9、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部:

1、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开展咨询工作,包括接待来访者、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初步的测试分析等;

2、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及信息反馈等各项工作;

3、管理朋辈咨询员;

4、负责咨询室电脑上资料的存档与备份;

5、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部:

1、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2、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安排活动地点、所需人员等以及活动场地的申请及场地的清理;

3、负责对协会活动寻求赞助支持;

4、加强与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兄弟社团的联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5、加强与校园外相关组织的联系,组织学生在校内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6、负责培养发掘活动、会议主持人

7、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传媒部:

1、负责各项活动会议的资料收集,包括采集整理照片、编写新闻稿件、上传新闻稿件、提供新闻动态等;                

2、负责学工部素质拓展平台活动申请,包括新闻、图片、素质拓展表格等内容的上传;  

3、负责心理中心主办的《心灵家园》网站管理,包括各项图片、文字资料的上传;

4、负责各项活动及会议的PPT、视频制作;

5、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纸《心灵驿站》及协会报纸《心灵鸡汤》的编制印发工作;

6、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

1、负责各项活动的纸质通知和宣传展板、横幅以及喷绘的制作、粘贴、摆放;

2、负责物品室的卫生打扫以及物品的整理;

3、负责对其他宣传人员的培训工作;

4、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苑部:

1、负责西苑校区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具体下设三个小组:宣传小组、活动小组、办公小组;

3、各小组的具体职责参照对应部门:宣传部、组织部、办公室;

4、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东苑部:

1、负责东苑校区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具体下设三个小组:宣传小组、活动小组、办公小组;

3、各小组的具体职责参照对应部门:宣传部、组织部、办公室;

4、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录:面试及录取

一、录用指导:

在招新、录用过程中严格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部门通力协作。一个工作开展的好坏,不是硬性要求由多高,而是充分运用各部门的优势资源,大家协同工作,在协同工作效率强个内部干事的交流与合作,在协同工作中加深了解,提高整体效率和作风,使心协大树常青。

二、面试条件:

为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热爱劳动和公益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学习勤奋努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心理健康,面对挫折具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能够识别简单的心理危机,进行简单的心理干预;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并具有一定的社交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运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能做好协会会长部门责人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部长工作。

三、面试流程:

面试同学依照短息通知的时间在指定地点等候,各位干部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各部门根据面试人数分配面试时间,面试时各部门部长交叉协同工作,在会长团的指导下完成面试。整个面试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1、作简短的自我介绍;

2、简要陈述自己应聘该部门的优势、原因;

3、要求回答一个面试负责人提出的问题;

4、自由交流。

四、评定结果

评定时经过部门讨论,决定后提交录用名单。确定最终干事名单,并公布

五、后期工作

1、新会员见面大会;

2、新干事见面大会;

3、以部门为单位召开会议,详细介绍本部门的工作及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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