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心理工作优秀干部的同学必须同时符合“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优标准”。
一、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学年内平均成绩绩点≥2.3;
2.对承担的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遵守校规校纪,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国家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4.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50%;
5.曾获得校级及其以上个人荣誉者优先;
6.英语、计算机过级者优先。
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优标准
1、评选对象:参评人员必须具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正式朋辈咨询员身份,如同时兼有大学生心理协会现任干部、校及二级学院心理部干部、班级心理委员身份的同学优先考虑。
注意:单独具有班级心理委员或二级学院心理部干部身份的同学,参与本学院竞选;单独具有校心理部干部身份的同学,参与校团委竞选。
2、凡是申报评优的同学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提交2022年个人所在岗位相关的心理工作以及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支撑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支撑材料的,取消此次评优资格。
3、所有评优同学材料由心理中心审核评定后上报学校。
4、本次评优坚持宁缺勿烂的原则,评审结果将在心理中心网站上公示。如发现评选中存在舞弊行为,将取消评优资格。
三、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宣传准备阶段,3月10日--3月15日。就本次评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2.评选推荐阶段,3月16日--3月19日。按照要求展开民主评议、选拔推荐工作。
3.审核公示阶段,3月20日--3月30日。对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推荐表彰人选,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审定阶段,4月2日--4月15日,学生工作部(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结果进行复核,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再报学校审批。
四、网络申报及材料报送
1、网络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按照评选要求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后,按照所在二级学院的时间要求,在学生工作系统填报优秀学生干部的评优信息,路径选择“校级组织”,并自主联系本学院负责老师审核。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参考学校文件。
2、材料提交。申报学生填写《攀枝花学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个人申报表》(学校文件-附件6,纸质档和电子档),同时填写《优秀学生干部基本信息统计表》(学校文件-附件7,电子文档EXCL格式)、“XX同学优秀事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知-附件1,电子档)。以上材料均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交到学生处学生科。
注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送截止时间3月19日20:00,逾期不允受理。
该评优标准解释权归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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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