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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干部评优标准2018
2018-04-16 12:14  

选心理工作优秀干部的同学必须同时符合“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优标准”。

一、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德育等级达到优秀;

2、学年内平均学分绩点≥2.3;

3、学年内必修课程无因成绩不合格重修、补考课程;

4、对承担的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5、曾获得校级及其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优先;

6、学年内未受任何处分;

7、国家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8、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英语、计算机优良者优先。

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优标准

1、分给二级学院的优秀干部名额必须从担任班级心理委员的同学中选拔。分给心理部的名额从校学生会心理部和各二级学院心理部干部中选拔。分给心理协会的名额从协会现任干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岗朋辈咨询员中选拔。

2、凡是申报评优的心理委员必须组织班上同学参加当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提交佐证材料,否则不予通过。

3、凡是申报评优的二级学院心理部干部所在院系的机构建设完整,并有示范作用,同时必须组织本学院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提交佐证材料,否则不予通过。

4、凡是申报评优的心理协会干部和朋辈咨询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其中兼有双重身份的同学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5、优秀心理委员由各二级学院心理部组织评选,心理部优秀干部由校学生会心理部组织评选,心理协会和朋辈咨询员由大学生心理协会组织评选。

6、原则上以前已评过优秀干部的同学,除特别优秀、表现突出的外,不再重复评优。(本次评选已在二级学院申报“三好学生”的不能同时申请“优干”)

7、本次评优坚持宁缺勿烂的原则,申请评优者提供的所有佐证材料均会网上公示。

8、如果未按评选规则进行,将取消其部门的评优资格,其名额将调配给其他部门。

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原则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今年一共有25个优干名额。心理委员每个二级学院1个名额,共计13名;心理部6个名额,由校学生会心理部和二级学院心理部综合评定;大学生心理协会现任干部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岗朋辈咨询员6个名额。

四、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宣传准备阶段,4月6日——4月15日。各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就本次评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2.评选推荐阶段,4月16日——4月22日。各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按照要求展开民主评议、选拔推荐工作。(4月21——4月22日网络申报填表。)

3.审核公示阶段,4月23日——4月28日。各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对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确定二级学院级表彰人选和校级推荐表彰人选,并进行5天的公示。

4.审定阶段,4月28日——5月7日,学生处会同校有关部门对各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报送结果进行复核,再报校党委、校行政审批。

五、网络申报

本次评优为网络申报,按照评选要求确定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后,根据学校评选的时间要求,在学工信息网开启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优批次(学工网http://218.6.132.3/PZHUXG/WebSite/Web/default.html),在学工网络进行申报。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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