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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朋辈咨询员守则(2014版)
2014-12-30 14:15  

为加强我校朋辈心理咨询员的管理,根据《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责》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朋辈咨询员的选拔和任用

(一)朋辈心理咨询是指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同龄人互相给予心理安慰、鼓励、劝导和支持,提供一种具有心理咨询功能的帮助活动。

(二)朋辈咨询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选用、集中培训、严格管理的原则进行培养。

(三)朋辈咨询员的条件

1、全校对心理学感兴趣的大学生;

2、思想健康,道德品质优良,有高度的责任感;

3、乐于助人,自信乐观,有较强的亲和力;

4、思维清晰,善于倾听和表达。

(四)朋辈咨询员基本选拔程序

1、招聘:在心理协会会员中公开招聘,报名时填写报名表。

2、面试:根据报名表的信息,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

3、培训:对通过面试的同学,进行专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心理咨询技巧及应用、朋辈咨询工作纪律和规范。

4、试用:对培训合格者进行试用,即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咨询实习。

5、正式录用: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录用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朋辈咨询员。合格者可续聘,不合格者辞退。

二、朋辈咨询员的工作职责朋辈咨询员负责协助咨询教师接待来访者及完成部分心理测试工作,在工作中应做到:

(一)工作认真负责,接待来访者态度热情、真诚。

(二)热爱咨询工作,努力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三)对来访者负责,注意来访者资料的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阅咨询档案与谈论来访者的信息。

(四)值班时间为每天下午3:00---5:30,晚上7:30---9:30,值班时间保持咨询室安静。

(五)对值班情况必须做好相应登记,如预约咨询、咨询和测试的登记工作。

(六)在值班过程中,遇到特别情况或突发事件而不知道如何处理时,需当即与咨询老师或负责人取得联系。

(七)值班期间对咨询室负有清洁责任,对咨询室的财物负有安全责任,值班结束后需整理咨询室及图书资料,保证咨询室环境整洁。

(八)咨询室电话、电脑只能用于心理咨询相关工作,不得用于其他事宜。(其他同学和老师来咨询室做与咨询工作无关的事,朋辈咨询员有说明和劝阻的责任。)

(九)咨询员实行固定值班签到制度,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岗需至少提前一天向负责人说明情况以便调整。

(十)不得接受、索取报酬或礼物。

(十一)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朋辈咨询员的权利

(一)有接受专业培训和指导的权利,培训合格者可获得素质拓展学分。

(二)担任朋辈咨询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获得素质拓展学分。

(三)参加中心举办的各种心理活动,可获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

(四)考核合格者享有一定金额的值班补贴。

(五)能借阅咨询室的各种心理报刊杂志和专业书籍。

(六)对表现突出的朋辈咨询员予以表彰。

四、朋辈咨询员的考核

(一)考核标准严格按照《朋辈咨询员的工作职责》内容进行考评,心理咨询部做好相关考评记录,以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材料。

(二)工作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朋辈咨询员,可继续聘任,同时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可出具学校素质拓展分登记证明;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并考核优秀的朋辈咨询员,可参加学校优秀干部评选。

(三)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朋辈咨询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警示、辞退等处理。其中,以下几种行为属严重情节,第一次出现此类行为时进行教育、警示,再次出现此类行为时则不再对其进行咨询排班。若当事人改正的主观意愿强烈,酌情考虑作为实习朋辈咨询员重新参与考核。

1、缺席:缺席指不按照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在自己的值班日临时不来又不通知相关负责人;值班时间签完到后擅自离岗。

2、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指未与值班老师、负责同学沟通,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不到岗或提前离岗。

3、未按照《朋辈咨询员的工作职责》履行职责,表现出散漫、不负责行为。

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4年12月18日附录:朋辈咨询员工作职责解读朋辈咨询员负责协助咨询教师接待来访者及完成部分心理测试工作,在工作中应做到:

(一)工作认真负责,接待来访者态度热情、真诚、大方、温和;值班时应注意自己的形象,一进咨询室值班你就是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人员,这一点要时刻谨记,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打扮。

(二)热爱咨询工作,努力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电话接待时要首先表明这里是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然后再询问他(她)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如果他(她)要预约,你应该问他(她)什么时候有空,对咨询老师的性别、年龄有没有特别的要求,若和预约表上的那个有空的时间有冲突就调到下一周,登记的时候询问他预约表上的信息并登记好。预约时间不易过长,一般为当周和下周;不得用咨询室的电话、电脑做与咨询室无关的事。

(三)对来访者负责,注意来访者资料的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阅咨询档案与谈论来访者的信息;如果查看到相关的个人信息,不得在其他任何场合谈论。

(四)值班时间为本部: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7:30,周一至周五晚上19:30---21:30,西苑: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7:30,周一至周四晚上19:30---21:30,值班时间保持咨询室安静,交流时尽量控制音量,在咨询室不得吃东西、娱乐。

(五)对值班情况必须做好相应登记,如预约咨询、咨询和测试的登记工作;西苑记得把登记信息填写完整再做咨询;本部的应记得把纸质和电子版的咨询登记表都填写完整,填写时应注意来访者信息的保密性;若咨询的同学实在不想登记,就让他(她)登记化名,但登记的联系方式一定要是他(她)本人的,方便老师跟他(她)联系。

(六)在值班过程中,遇到特别情况或突发事件而不知道如何处理时,需当即与咨询老师或负责人取得联系。

(七)值班期间对咨询室负有清洁责任,对咨询室的财物负有安全责任,值班结束后需整理咨询室及图书资料,保证咨询室环境整洁。

(八)咨询室电话、电脑只能用于心理咨询相关工作,不得用于其他事宜;咨询室的电话属于危机干预热线,若有老师和同学借用咨询室电脑或者电话,允许借用一会儿,要记得提醒老师和同学我们咨询室的电脑和电话是用于咨询相关工作的,并且我们的电话属于危机干预热线,若老师和同学长时间使用电脑和电话要学会拒绝;咨询室的电脑和电话不能长时间的用作非咨询用途。(其他同学和老师来咨询室做与咨询工作无关的事,朋辈咨询员有说明和劝阻的责任。)

(九)咨询员实行固定值班签到制度,不得代签、多签。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岗需至少提前一天向负责人说明情况以便调整。若自己已找好代班人员,则通知当日的值班老师和负责人。

(十)不得接受、索取报酬或礼物。

(十一)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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