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突发事件发生后,为稳定和疏导学生情绪,增强学生的心理心理危机应对能力和应对效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帮助学生恢复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维持校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协同二级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三、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1、启动标准。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立即启动心理危机排查,分类建立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包括重大事件四类,涉及学生个体的生命安全事件。
2、响应程序。
(1)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心理中心积极响应学校突发事件工作小组的工作安排,立即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本条主要针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2)其他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相应二级学院立即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合开展心理危机排查,筛选可能出心理危机或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学生,对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分类。
四、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和措施
(一)处置原则
1、以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为首要原则,在此基础上提供心理支持。
2、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参与危机处理过程,提供专业心理危机干预。
3、快速反应,分类处置,帮助学生尽快恢复正常学习生活状态。
(二)措施
1、对相关学生进行心理危机评估,提出分类处理意见。
2、对确需要就医的学生,二级学院通知家长,协商送入相应专业医院接受治疗。
3、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立即组织团体辅导或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并建立心理档案,对问题严重的学生进行跟踪咨询。
4、对治疗康复复学学生进行跟踪服务。
五、信息报送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发现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学工部。
六、处置流程图